(最新修訂時間:2014年2月17日)
編號: ⅡBC20120625Y0004
總則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為了加強對淘寶旅行平臺(域名為trip.taobao.com)的管理,保障買家和淘寶旅行平臺賣家的合法權益,維護淘寶旅行平臺正常經營秩序,促進淘寶旅行業務的健康發展,根據《淘寶規則》、《國內/國際電子客票平臺合作協議》、《在線酒店交易平臺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則、協議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接受淘寶旅行平臺服務的買家和賣家。
第三條【入駐原則】淘寶旅行平臺下設機票、酒店、度假、門票四個一級類目。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有權自行選擇入駐一個或多個經營類目,如相關類目入駐有資質要求,須通過該類目資質審核后方可開通相關服務權限。各類目入駐資質要求詳見“淘寶旅行入駐標準”。
第四條【入駐基本條件】旅行淘寶網賣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入駐基本條件:
(一) 有效簽署相關入駐協議;
(二) 根據類目要求在支付寶賬戶中繳存相應金額的保證金。
第五條【入駐審核】申請人提交入駐申請之后,淘寶將對申請資料進行人工審核,審核未通過的,淘寶將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
第六條【誠信承諾】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應當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積極提升自身的服務品質和信譽,打造良好購物體驗。
第七條【發布限制】淘寶旅行平臺賣家在其店鋪內只能發布有權經營范圍內的商品及信息。
第八條【發布管理】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等相關規則中對商品及信息的發布要求,類目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交易限制】淘寶旅行平臺賣家與買家就其在淘寶旅行平臺已發布商品達成購買意向后,不得與買家在淘寶旅行平臺外進行交易,類目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主動退出】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有權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申請退出淘寶旅行平臺相關類目或類目細分市場,但須事先書面通知淘寶旅行平臺并進行友好協商。
第十一條 【清退】淘寶旅行平臺賣家如出現以下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出相應類目或類目細分市場:
因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被淘寶旅行平臺任一類目清退的,該賣家也將同時被旅行平臺其他類目清退。
第十二條 【退出再申請】
(一)淘寶旅行平臺賣家申請主動退出的,酒店、度假和門票類目賣家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半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機票類目賣家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二)淘寶旅行平臺賣家被清退的,自被清退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第十三條 【效力級別】本規范是《淘寶規則》的下位規則。《淘寶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范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分則
第一篇 機票篇
第一條 【適用主體】本篇規范僅適用于淘寶旅行平臺機票類目的機票代理商(以下簡稱“機票類目賣家”),淘寶旅行平臺航空公司相關管理規范將另行規定。
第二條 【類目細分】機票類目下設國內機票、國際機票兩個二級類目,機票類目賣家有權自行選擇入駐國內機票或國際機票,或者同時入駐。
第三條 【適用效力】國內機票和國際機票兩個類目賣家在遵守本篇通用管理規范基礎上,還須遵守各自類目的特殊管理規范。若特殊管理規范與通用管理規范有沖突的,以特殊管理規范為準。
第一章 通用管理規范
第四條 【發布管理】機票類目賣家發布的產品信息應與產品本身相符,并真實、準確、有效。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七條規定外,發布產品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只可發布有權經營范圍內的航線運價產品;
(二)如實填寫退改簽條件和退改簽費用等相關退改簽規定,且不得增加與產品無關的描述。
第五條 【訂單管理】為了提升買家購票體驗,機票類目賣家應按以下要求處理機票訂單:
(一)買家已支付成功的訂單,不得加價,且保證100%出票;
(二)確認出票訂單:
1. 應真實、有效出票,保證買家能正常登機;
2. 所出機票行程信息與買家訂單信息完全相符;
3. 不得出現拒絕出票、出票后作廢、出票后自行退票或誘導買家退票等行為;
4. 不得導致買家在退票或改簽費用上產生損失。
第六條 【退票管理】自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未使用的機票買家均可提交退票:
(一) 機票類目賣家應按產品信息中的退票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受理并通過電話或旺旺聯系買家核對退票信息,不得收取除退票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二) 機票類目賣家應及時處理受理后的退票訂單,如接受買家退票,須填寫真實、準確的退票金額;如拒絕買家退票,須填寫真實、準確的拒絕理由。
第七條 【改簽管理】自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未使用且符合改簽條件的機票,買家均可提交改簽。
(一) 機票類目賣家應按產品信息中的改簽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受理并通過電話或旺旺聯系買家核對改簽信息;未經買家同意,不得隨意修改其行程信息。
(二) 如接受買家改簽,須填寫改簽后真實、準確的航班信息;如拒絕買家改簽,須填寫真實、準確的拒絕理由。
(三) 不得收取除改簽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第二章 國內機票特殊管理規范
第八條 【發布管理】國內機票類目賣家發布產品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讓利產品、特價產品和特殊產品錄入政策時須遵守機票類目特殊政策要求;
(二) 特價產品或特殊產品如存在票面差價、無法提供行程單的情形,須在產品發布時明確告知買家。
第九條 【退款管理】國內機票類目賣家接受退票訂單后,
(一) 自愿退票訂單的,應自買家發起退票訂單之日起二十四小時退款到買家支付寶賬戶;非自愿退票訂單的,應自買家發起退票訂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買家退款;
(二) 使用支付寶航旅企業版授信退款的,應在還賬當日償還賬單。
第十條 【行程單管理】已出票且需要提供行程單的國內機票訂單,機票類目賣家須在航班起飛后的三日內向買家提供行程單并回填行程單號、郵寄日期及郵寄行程單的快遞單號,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應選擇快遞公司實施配送,不得錯寄、漏寄或超時郵寄行程單,不得以平郵或掛號信的形式郵寄行程單;
(二) 如雙方協商一致需要提供快遞費用發票的,應將該發票與行程單一并寄出;
(三) 如客戶購買了航空保險需要發票的,應將保險發票與行程單一并寄出;(四)行程單上的信息應與訂單信息完全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不實的行程單;
(四) 機票類目賣家向買家提供行程單的時間,以快遞公司系統內記錄的時間為準。回填的前述快遞單號應真實有效,且該快遞單上的信息應與買家確認的行程單收貨信息完全相符。
(五) 賣家未寄出行程單,或賣家違反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的,買家可發起快遞費退款申請,賣家應在買家發起申請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退款。
第三章 國際機票特殊管理規范
第十一條 【訂單管理】國際機票類目賣家在處理機票訂單時,
(一) 買家拍下但尚未支付的訂單:
1.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有權關閉訂單,但須如實填寫關閉訂單的原因;
2. 如訂單所涉稅費有調整的,國際機票類目賣家應根據航空公司出票系統實時查詢到的價格修改稅費,同時須如實上傳航空公司出票系統實時稅費標準證明。
(二) 買家已支付成功的訂單:
1.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須點擊“成功訂單”并及時出票;
2. 如買家主動要求取消訂單的,機票類目賣家有權點擊“關閉訂單”且如實填寫關閉理由,同時向淘寶提供買家主動要求取消訂單的證據。
(三)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的付款成功率需要達到65%及以上。
第十二條 【退款管理】國際機票類目賣家應自買家發起退票訂單之日起二十四小時退款到買家支付寶賬戶。
第十三條 【行程單管理】已出票且需要提供行程單的國際機票訂單,國際機票類目賣家須在航班起飛后的三日內向買家提供行程單,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不得強行要求買家選擇快遞配送方式寄送行程單,應按買賣雙方達成一致的配送方式,收取寄送行程單的合理費用;
(二) 以平郵、掛號信的方式寄送行程單的,不得錯寄或漏寄;
(三) 行程單的信息與訂單信息完全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不實的行程單。
第四章 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 【處理措施】淘寶旅行平臺對機票類目賣家進行獨立的違規分數統計(獨立于《淘寶規則》、《天貓規則》的違規處理扣分),并對機票類目賣家的違規行為采取以下違規處理方式:
(一)違規扣分累計達十二分的,給予書面警告、屏蔽產品三天的處理。
(二)違規扣分累計達二十四分的,給予書面警告、重新參加機票代理商資格考試且在考試未通過期間屏蔽產品(最短屏蔽時間為七天)、向淘寶旅行平臺提交服務保證承諾書的處理。
(三)違規扣分累計達三十六分的,給予清退處理。
第十五條 【違規處理】機票類目賣家在服務過程中發生以下任一違規行為的,給予每次扣一分,且向淘寶旅行平臺支付五百元違約金的處理:
(一) 違反本篇“通用管理規范”的規定:
1. 違反“發布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2. 違反“訂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3. 違反“退票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4. 違反“改簽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二) 國內機票類目賣家違反“國內機票特殊管理規范”的規定:
1. 違反“發布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2. 違反“退款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3. 違反“行程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三)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違反“國際機票特殊管理規范”的規定:
1. 違反“訂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2. 違反“退款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3. 違反“行程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第十六條 【違規扣分】機票類目賣家的違規扣分,每自然年不清零,跨自然年的,將累計計算。
第十七條 【違規投訴】對于上述違規行為的投訴,用戶須在其所購買的機票票出行之日起30天內進行投訴,未在規定時間內投訴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條 【清退】機票類目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
(一) 國內機票類目賣家上一自然月日均出票量少于50張;
(二) 入駐材料變更(或失效)向淘寶報備后,資質審核未通過或自變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淘寶旅行平臺報備的;
(三) 機票類目賣家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或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之間的合作終止;
(四) 泄露或盜用買家個人信息或訂單信息;
(五) 買賣雙方就其在淘寶旅行平臺已發布商品達成購買意向后,賣家與買家在淘寶旅行平臺外進行交易;
(六) 在淘寶旅行平臺外處理買家退票或退款;
(七) 賣家以任何形式的虛假交易提升店鋪出票成功率或轉化率等服務維度評分;
(八) 機票類目賣家的實際經營主體與其向淘寶提供的營業執照上載明的主體不一致;
(九) 機票類目商家必須保證淘寶旅行平臺價格競爭力,一經發現商家其中任何一條航線的價格高于其他平臺,淘寶有權將其清退。
(十) 機票類目賣家在淘寶(包括但不限于淘寶旅行平臺、天貓,淘寶網)經營多種業務的,其中任一店鋪發生重大財政風險的,淘寶旅行平臺有權隨時將其清退。
(十一) 機票類目賣家未按航空公司規定正確填寫退改簽條件,造成旅客投訴且投訴成立累計三次的,淘寶旅行平臺有權將其清退;
(十二) 機票類目賣家采取不正當方式出票,被航空公司追究責任或處罰的,淘寶旅行平臺有權將其清退;
(十三) 退出后重新入駐的機票類目賣家,在重新入駐成功之日起一個月(30個自然日)后,每自然月日均銷量低于300張。
第二篇 酒店篇
第一章 入駐
第一節 類目入駐
第一條 【酒店類目】淘寶旅行平臺酒店類目下設酒店客棧、酒店客棧套餐兩個二級類目。
第二條 【入駐條件】旅行天貓賣家,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四條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提供合格的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 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指定聯系人獲得商戶授權的證明文件;
3. 如經營酒店業務的,還須提供《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
(二) 簽署酒店類目相關入駐協議;
(三) 在支付寶賬戶中存入10000元保證金,繳納15000元技術服務費年費。
第二節 客棧聯盟的入駐
第三條 【入駐條件】加入客棧聯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 為旅行淘寶網賣家;
(二) 簽署《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并成功繳納至少1000元基礎保證金;
(三) 提供合格的下述材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
2.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3. 出售其它客棧商品還須提供該客棧出具的排他性授權書。
第二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商品發布
第四條 【發布前提】淘寶旅行平臺的旅行淘寶網賣家的,須簽署《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并成功繳納至少1000元基礎保證金后,方可在“酒店客棧”二級類目發布商品。
第五條 【發布范圍】“酒店客棧”二級類目須發布酒店、客棧、公寓等單個房間預訂的商品,“酒店客棧套餐”二級類目須發布酒店連住類商品或酒店住宿加其他增值服務的打包類商品。
第六條 【發布管理】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外,酒店類目賣家發布商品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非掛牌星級酒店,只能以豪華、高檔、舒適、經濟等類似用語來描述酒店標準,不得出現星級、準星級或其他類似描述;
(二) 酒店配備的設施情況應當在寶貝詳情中明確告知買家;
(三) 發布“酒店客棧”類商品時,應當真實、準確地填寫“購買須知”作為與買家之間的有效合約,“購買須知”應當包含退訂說明,并以文字描述不得出現圖片或鏈接;
(四) 發布“酒店客棧套餐”類商品時,應當真實、準確地告知買家商品的退訂說明。
第七條 【客棧聯盟發布】除了應當符合本篇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外,客棧聯盟賣家超出入駐審核范圍發布其他客棧商品的,須提供該客棧出具的排他性授權書。
第二節 交易
第八條 【支付方式】 酒店類目支持支付寶擔保交易方式,其中 “酒店客棧”類目商品同時支持全額支付、靈活支付和前臺面付支付方式。“酒店客棧套餐”類商品僅支持全額支付。
第三章 市場管理
第九條 【行為規范】酒店類目賣家應積極提升自身經營狀況,為買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一) 買家拍下且已完成支付的訂單,賣家須根據酒店實際房態判斷是否確認發貨:
1. 如酒店無房,賣家須及時聯系買家并協助買家完成退款;
2. 一旦賣家點擊確認發貨,則應保證買家能順利入駐,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修改訂單。
(二) 如買家按照訂單約定的時間到店后發現酒店無房或漲價,且買家在入住當天聯系賣家,賣家須保證買家無須支付額外費用并順利入住至不低于訂單約定的酒店等級或房型。
第十條 【客棧聯盟考核】為了規范客棧聯盟服務,客棧聯盟賣家須參加淘寶旅行平臺的定期考核,每自然年為一個考核期。考核期內,客棧聯盟賣家訂房成功率應當大于等于70%。
第四章 實價有房特色服務
第十一條 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指帶有“實價有房”標識的酒店客棧類目商品為所見即所得商品,房價和可預訂房間數量準確,若買家付款后賣家無法確認有房或表示需要加價的,賣家需按照每筆訂單五十元賠付給買家。
第十二條 【加入條件】賣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加入實價有房特色服務:
(一)賣家在發布第一個實價有房商品時,須在線簽署承諾書;
(二)實價有房商品須為酒店客棧類目下全額支付的商品;
(三)一般違規節點處理之日起滿30天。
第十三條 【發布管理】實價有房商品詳情中不得出現房價房態不準,買家需要詢問房價或房態的相關描述。
第十四條 【行為規范】提供實價有房商品的賣家須確保標價和可銷售房間數量與實際所提供的一致;
第十五條 【賠付條件】購買實價有房商品的買家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獲得賠付:
(一) 買家拍下后,須在三十分鐘內完成付款,否則訂單自動關閉;
(二) 買家付款后,賣家因為無房或漲價因素無法按照訂單內容提供商品;
(三) 買家申請退款,賣家未發貨時選擇退款原因為“賣家無房”或“賣家要求加價”,賣家已發貨時選擇“未入住”項下的“賣家無房”或“賣家要求加價”。
第十六條 【清退】加入實價有房特色服務的賣家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將被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
(一) 賣家每個自然月實價有房賠付超過二十筆,將在下一個自然月第一個工作日開始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二) 賣家一般違規行為扣分滿十二分的,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三) 賣家保證金不足五千元或淘寶網消保保證金不足五百元,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第五章 違規處理
第十七條 【違規處理】酒店類目賣家,
(一) 違反總則第七條、第八條以及本篇第六條、第十三條規定發布商品或信息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濫發信息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有權刪除相關商品。
(二) 未依照本篇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本篇第十四條描述內容提供相關服務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四分。
(三) 違反本篇第九條規定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違反本篇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的,若其為旅行天貓賣家須賠付買家首晚房費,若其為旅行淘寶網賣家且訂單商品為實價有房商品的,賣家須賠付買家首晚房費但最高不超過五百元。
(四) 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
1. 若其為酒店類目旅行淘寶網賣家,則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
2. 若其為旅行天貓賣家,第一次違反該規定的,給予書面警告處理。
第六章 退出管理
第十八條 【類目清退】酒店類目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出淘寶旅行平臺酒店類目:
(一) 旅行天貓賣家,累計兩次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的;
(二) 不再符合相應的入駐條件;
(三) 相關入駐協議已終止。
第十九條 【客棧聯盟清退】客棧聯盟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出客棧聯盟:
(一) 未達到本篇第十條考核指標的;
(二) 違反本篇第七條規定的。
第三篇 旅游篇
第一章 入駐
第一條 【細分類目】淘寶旅行平臺旅游類目下設巴士/地鐵/交通卡券、景點門票、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旅游卡券/服務、旅游周邊商品、郵輪/游船、租車、國內長途汽車票八個二級類目。
第二條 【入駐條件】旅行淘寶網賣家,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四條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提供合格的以下資料:
1. 如申請人為旅行社的,提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 如申請人為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的,還須提供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登記證明;
3. 如申請人屬于受旅游資源所有方委托銷售相關旅游商品或服務的,應提供特許淘寶旅行店鋪經營授權書;
4.如銷售國內長途汽車票的,申請人為長途汽車票資源所有方的,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非長途汽車票資源所有方的,應當提供長途汽車站、中國道路運輸協會或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授權文件;
5.其他法律允許的申請人之申請條件由淘寶另行制定。
(二) 在支付寶賬戶中存入10000元保證金,繳納15000元技術服務費年費。
第二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商品發布
第三條 【發布管理】旅游類目賣家發布的商品信息,除應當符合總則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商品發布的基本要求:
1. 套餐商品應當發布在“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類目下;
2. 不得發布過期商品;
3. 應當以成人價作為商品發布的一口價,不得以老人價、兒童價等低于成人價的價格作為商品的一口價;
(二) 如發布的商品屬于“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 商品發布時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如實描述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的各項屬性要素;
2. 明確告知買家自費項目、旅游線路所不包含項目等需要特別提示買家注意的情形;
3. 明確告知應急聯系人。
(三) 如發布的商品屬于或含有“景點門票”,商品發布時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如實描述門票性質、取票規則、退改規則;
2. 發布的商品價格如高于超過門市價的情形,應當在發布時明確告知買家。
(四) 如發布的商品屬于或含有簽證(或通行證),發布時還應當明確告知買家簽證相關事宜。
第四條 【發布限制】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類目商品中“國內一日游、國內跟團游、出境跟團游”只能由旅行天貓賣家發布,“簽證/入臺證/港澳送關服務”類目商品中“簽證、入臺證”只能由具有相關服務資質的賣家發布,國內長途汽車票類目商品只能由向淘寶提供合格售票資質的賣家發布。
第二節 交易
第五條 【支付方式】旅游類目支持全額支付與現付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 【現付】現付指買家通過支付寶支付預訂費,到景區后以“景區付款價”購票的支付方式。
(一) 【加入條件】賣家須在發布第一個現付商品時在線簽署承諾書方可使用現付支付方式。
(二) 【清退】賣家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將被取消現付支付方式:
實際交易為非現付的或商家引導買家進行非現付的,一經發現,淘寶旅行平臺將對違規商品搜索降權三十天。如賣家發生前述行為兩次及以上的,淘寶旅行平臺將限制其發布現付商品資格一年,同時,對其違規商品進行刪除。
第七條 【訂單生效】旅游類目下訂單生效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 買家付款前事先與賣家書面確認出行日期后,在雙方約定的拍下付款期內付款完成,付款時間為訂單生效時間;
(二) 買家付款前未與賣家進行書面確認:
1. 賣家在買家付款后在二十四小時內與買家書面確認出行日期,買家在雙方約定的拍下付款期內付款完成,付款時間為訂單生效時間;
2. 賣家未與買家在二十四小時內書面確認直接點擊發貨的,發貨時間為訂單生效時間;
3. 賣家未在買家付款后二十四小時內點擊發貨的,買家付款后二十四小時為訂單生效時間。
(三) 鐵定出游商品買家付款時間即為訂單生效時間。
第三章 市場管理
第八條 【經營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旅游類目賣家應當在店鋪首頁顯著位置公示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
第九條 【行為規范】旅游類目賣家應積極提升自身經營狀況,為買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買家拍下且已完成支付的訂單,賣家須根據商品實際情況判斷是否確認發貨:
(一) 如無對應商品,賣家須及時聯系買家并協助買家完成退款;
(二) 一旦賣家點擊確認發貨,則應確保交易正常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修改訂單。
第十條 【旅游合同】旅游類目賣家還應當與購買“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的買家簽署符合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游合同,就旅游合同的具體內容向買家作出真實、準確、完整的說明,且在簽訂旅游合同之前,不得引導買家提前確認收貨 。
第十一條 【生效訂單更改】買家與旅行天貓賣家更改已生效訂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 買家若主動更改已生效訂單,須在旅游商品出行時間前通知賣家并須承擔訂單更改的全部費用;
(二) 賣家更改已生效訂單,
1. 賣家更改已生效訂單須承擔變更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并對買家做出更改已生效訂單的賠付;
2. 賣家未與買家書面確認不得在生效訂單及雙方已簽署的合同范圍外增加購物點、變更旅游項目;
3.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生效訂單更改,賣家須協助買家完成訂單變更相關事項,不須做出更改已生效訂單賠付;
4. 賣家須在客服賠付通知時二十四小時內主動完成更改已生效訂單的賠付。
第十二條 【生效訂單取消】買家與旅行天貓賣家取消已生效訂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買家若主動取消已生效訂單,
1. 須在旅游商品出行時間前通知賣家并須承擔訂單取消的全部費用;
2. 不定期出游商品若買家選擇的日期無法出行,而其他日期可選擇但買家放棄,視為買家取消已生效訂單。
(二)賣家取消已生效訂單,
1. 因賣家原因導致已生效訂單取消的,賣家應當第一時間通知買家,同時須退返買家已支付的所有費用且對買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
2. 不定期出游商品若所有日期都無法出行,賣家須全額退款買家,承擔訂單取消的全部費用且對買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
3.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生效訂單取消,賣家須協助買家完成訂單取消相關事項,不須進行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
4. 賣家須在客服賠付通知時二十四小時內主動完成取消已生效訂單的賠付。
第四章 鐵定出游特色服務
第十三條 【服務介紹】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是指帶有“鐵定出游”標識的旅游類目商品為所見即所得商品,商品的成人價價格和配額準確可用,買家可按期順利出行,若買家付款后賣家無法保障出行或需要行程更改的,賣家須按鐵定出游賠付標準對買家進行賠付。
第十四條 【加入條件】賣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加入鐵定出游特色服務:
1. 賣家須為旅行天貓賣家;
2. 賣家發布第一個鐵定出游商品時,須在線簽署承諾書;
第十五條 【發布管理】鐵定出游商品詳情中不得出現行程可能更改或價格可能變動,或買家需要事先咨詢賣家價格或出發日期的相關信息。
第十六條 【行為規范】提供鐵定出游商品的賣家須確保商品價格和出發日期的配額與實際所提供的一致。
第十七條 【賠付標準】提供鐵定出游商品的賣家如更改或者取消已生效訂單,依照相應的賠付標準進行賠付。
第十八條 【賠付說明】賣家應優先按本規范的規定進行賠付,本規范未規定的依據旅游合同或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執行。同一訂單的賠付若買家已聯系旅游主管部門要求賣家賠付完成,則淘寶不再要求賣家賠付。
同一訂單的賠付金額不超過一萬元。
第十九條 【賠付條件】購買鐵定出游商品的買家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獲得賠付:
(一) 買家拍下后,須在一個小時內完成付款,否則訂單自動關閉;
(二) 買家付款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賣家無法按照訂單內容提供商品;
(三) 買家申請退款,賣家未發貨時選擇退款原因為“缺貨”,賣家已發貨時買家選擇“賣家實際未發貨”。
第二十條 【清退】加入鐵定出游特色服務的賣家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將被取消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權限:
(一) 賣家每個自然月鐵定出游商品賠付超過十筆,將在下一個自然月第一個工作日開始取消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二) 賣家一般違規行為扣分滿十二分的,取消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三) 賣家保證金不足五千元,且無法在兩個工作日內補齊,取消鐵定出游商品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第五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規處理】旅游類目賣家,
(一) 違反總則第七條、第八條,以及本篇第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發布商品或信息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濫發信息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有權刪除相關商品。
(二) 違反本篇第八條規定的,則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
(三) 違反本篇第九條規定的,第一次違反規定未與購買“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的買家簽署符合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游合同的,每次扣一分。
(四) 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的,
1. 若其為旅游類目旅行淘寶網賣家,則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
2. 若其為旅行天貓賣家,第一次違反該規定的,給予書面警告處理。
(五) 違反本篇第十條第(二)項第一目規定的,旅行天貓賣家須按更改已生效訂單賠付標準進行賠付;
(六) 旅行天貓賣家違反本篇第十條第(二)項第二目規定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四分,并按更改已生效訂單賠付標準中“出發前三天內”標準進行賠付;
(七) 旅行天貓賣家違反本篇第十條第(二)項第四目規定由淘寶小二介入完成賠付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非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四分,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六分,相同出行日期的旅游商品只扣一次分值;
(八) 違反本篇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目規定的,旅行天貓賣家須按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標準進行賠付;
(九) 旅行天貓賣家違反本篇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四目規定由淘寶小二介入完成賠付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非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四分,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六分,相同出行日期的旅游商品只扣一次分值。
(十) 違反本篇第八條規定的,屬于《淘寶規則》中的一般違規行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理,限期三日內整改。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六分。
第六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二條 【類目清退】旅游類目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立即將其清退出淘寶旅行平臺旅游類目:
(一) 旅行天貓賣家,累計兩次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的;
(一) 累計兩次違反本篇第八條規定,未與買家線下簽署旅游合同的;
(二) 不再符合相應的入駐條件;
(三) 相關入駐協議已終止。
附則
第一條 【未定義詞語】本規范未作定義的詞語或術語,如在《淘寶規則》中已有定義的,適用其定義;如在《淘寶規則》中未進行定義的,按照該詞語或術語的通常含義理解。
第二條 【新舊銜接】本規范施行后新入駐的淘寶旅行平臺賣家直接適用本規范規定;本規范施行前已入駐的,自本規范施行后【九十】日內應按本規范規定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淘寶有權將其清退。
第三條 【淘寶營銷活動】淘寶旅行平臺將不定期組織營銷活動,營銷活動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無特別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第四條 【生效時間】本規范自2012年【6】月【25】 日起生效。
附件:定義表
(一)總則
1. 淘寶旅行平臺,指淘寶網旗下的為淘寶會員提供機票、酒店、旅游線路等商品的綜合性旅游出行網絡交易服務平臺,域名為:trip.taobao.com
2. 淘寶旅行平臺賣家包括旅行淘寶網賣家和旅行天貓賣家。
(二)機票篇
1. 產品:指機票類目賣家在淘寶旅行平臺上發布的商品。
2. 讓利產品:指有固定折扣和票價的普通商品。
3. 特價產品:指沒有固定折扣的普通商品,票價根據市場調節情況而定。
4. 特殊產品:指沒有固定折扣和票價且有特殊規定的商品。
5. 自愿退票:指由于買家原因,在客票有效期內不能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買家要求辦理退票手續,以航空公司確認為準。
6. 非自愿退票:指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出行的航程,買家要求辦理退票手續,以航空公司確認為準。
7. 100%出票:指買家支付成功的訂單,賣家須按照訂單內容為買家真實出票,且不得出現失敗訂單(除買家自身原因以外)。
8. 付款成功率,指國際機票類目賣家賬戶中買家通過支付寶付款訂單數占買家拍下訂單數的百分比。
(三)酒店篇
1.客棧聯盟:指淘寶旅行平臺為經營特色客棧、青年旅舍、家庭旅館等業務的淘寶旅行賣家設立的一個細分市場,實行專門的入駐與退出。
2.訂房成功率:指客棧聯盟賣家交易成功的訂單數占買家成功付款的訂單數的百分比。
(四)旅游篇
1.不定期出游商品:商品出行日期為某一段時間范圍均可,不限定具體日期,買家購買后可自行選擇出行日期并與賣家確認完畢后達成出行的商品。
2.旅游商品出行時間與結束時間:包含交通的旅游商品,出行時間以出發地的交通工具的啟程時間計算。行程結束時間以交通工具回到出發地的到達時間計算。不含交通的旅游商品,出行時間以旅游度假行程中提供預訂的第一晚酒店應入住當日當地時間14點計算,行程結束時間以旅游行程中提供預訂的最后一晚酒店應離店當日當地時間正午12點計算。
3.拍下付款期:鐵定出游商品的拍下付完款期為買家拍下一小時內,非鐵定出游商品以商品信息中的規定或買家與賣家雙方簽訂的相關合同為準。
編號: ⅡBC20120625Y0004
總則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為了加強對淘寶旅行平臺(域名為trip.taobao.com)的管理,保障買家和淘寶旅行平臺賣家的合法權益,維護淘寶旅行平臺正常經營秩序,促進淘寶旅行業務的健康發展,根據《淘寶規則》、《國內/國際電子客票平臺合作協議》、《在線酒店交易平臺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則、協議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接受淘寶旅行平臺服務的買家和賣家。
第三條【入駐原則】淘寶旅行平臺下設機票、酒店、度假、門票四個一級類目。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有權自行選擇入駐一個或多個經營類目,如相關類目入駐有資質要求,須通過該類目資質審核后方可開通相關服務權限。各類目入駐資質要求詳見“淘寶旅行入駐標準”。
第四條【入駐基本條件】旅行淘寶網賣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入駐基本條件:
(一) 有效簽署相關入駐協議;
(二) 根據類目要求在支付寶賬戶中繳存相應金額的保證金。
第五條【入駐審核】申請人提交入駐申請之后,淘寶將對申請資料進行人工審核,審核未通過的,淘寶將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
第六條【誠信承諾】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應當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積極提升自身的服務品質和信譽,打造良好購物體驗。
第七條【發布限制】淘寶旅行平臺賣家在其店鋪內只能發布有權經營范圍內的商品及信息。
第八條【發布管理】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等相關規則中對商品及信息的發布要求,類目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交易限制】淘寶旅行平臺賣家與買家就其在淘寶旅行平臺已發布商品達成購買意向后,不得與買家在淘寶旅行平臺外進行交易,類目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主動退出】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有權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申請退出淘寶旅行平臺相關類目或類目細分市場,但須事先書面通知淘寶旅行平臺并進行友好協商。
第十一條 【清退】淘寶旅行平臺賣家如出現以下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出相應類目或類目細分市場:
因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被淘寶旅行平臺任一類目清退的,該賣家也將同時被旅行平臺其他類目清退。
第十二條 【退出再申請】
(一)淘寶旅行平臺賣家申請主動退出的,酒店、度假和門票類目賣家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半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機票類目賣家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二)淘寶旅行平臺賣家被清退的,自被清退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第十三條 【效力級別】本規范是《淘寶規則》的下位規則。《淘寶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范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分則
第一篇 機票篇
第一條 【適用主體】本篇規范僅適用于淘寶旅行平臺機票類目的機票代理商(以下簡稱“機票類目賣家”),淘寶旅行平臺航空公司相關管理規范將另行規定。
第二條 【類目細分】機票類目下設國內機票、國際機票兩個二級類目,機票類目賣家有權自行選擇入駐國內機票或國際機票,或者同時入駐。
第三條 【適用效力】國內機票和國際機票兩個類目賣家在遵守本篇通用管理規范基礎上,還須遵守各自類目的特殊管理規范。若特殊管理規范與通用管理規范有沖突的,以特殊管理規范為準。
第一章 通用管理規范
第四條 【發布管理】機票類目賣家發布的產品信息應與產品本身相符,并真實、準確、有效。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七條規定外,發布產品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只可發布有權經營范圍內的航線運價產品;
(二)如實填寫退改簽條件和退改簽費用等相關退改簽規定,且不得增加與產品無關的描述。
第五條 【訂單管理】為了提升買家購票體驗,機票類目賣家應按以下要求處理機票訂單:
(一)買家已支付成功的訂單,不得加價,且保證100%出票;
(二)確認出票訂單:
1. 應真實、有效出票,保證買家能正常登機;
2. 所出機票行程信息與買家訂單信息完全相符;
3. 不得出現拒絕出票、出票后作廢、出票后自行退票或誘導買家退票等行為;
4. 不得導致買家在退票或改簽費用上產生損失。
第六條 【退票管理】自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未使用的機票買家均可提交退票:
(一) 機票類目賣家應按產品信息中的退票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受理并通過電話或旺旺聯系買家核對退票信息,不得收取除退票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二) 機票類目賣家應及時處理受理后的退票訂單,如接受買家退票,須填寫真實、準確的退票金額;如拒絕買家退票,須填寫真實、準確的拒絕理由。
第七條 【改簽管理】自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未使用且符合改簽條件的機票,買家均可提交改簽。
(一) 機票類目賣家應按產品信息中的改簽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受理并通過電話或旺旺聯系買家核對改簽信息;未經買家同意,不得隨意修改其行程信息。
(二) 如接受買家改簽,須填寫改簽后真實、準確的航班信息;如拒絕買家改簽,須填寫真實、準確的拒絕理由。
(三) 不得收取除改簽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第二章 國內機票特殊管理規范
第八條 【發布管理】國內機票類目賣家發布產品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讓利產品、特價產品和特殊產品錄入政策時須遵守機票類目特殊政策要求;
(二) 特價產品或特殊產品如存在票面差價、無法提供行程單的情形,須在產品發布時明確告知買家。
第九條 【退款管理】國內機票類目賣家接受退票訂單后,
(一) 自愿退票訂單的,應自買家發起退票訂單之日起二十四小時退款到買家支付寶賬戶;非自愿退票訂單的,應自買家發起退票訂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買家退款;
(二) 使用支付寶航旅企業版授信退款的,應在還賬當日償還賬單。
第十條 【行程單管理】已出票且需要提供行程單的國內機票訂單,機票類目賣家須在航班起飛后的三日內向買家提供行程單并回填行程單號、郵寄日期及郵寄行程單的快遞單號,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應選擇快遞公司實施配送,不得錯寄、漏寄或超時郵寄行程單,不得以平郵或掛號信的形式郵寄行程單;
(二) 如雙方協商一致需要提供快遞費用發票的,應將該發票與行程單一并寄出;
(三) 如客戶購買了航空保險需要發票的,應將保險發票與行程單一并寄出;(四)行程單上的信息應與訂單信息完全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不實的行程單;
(四) 機票類目賣家向買家提供行程單的時間,以快遞公司系統內記錄的時間為準。回填的前述快遞單號應真實有效,且該快遞單上的信息應與買家確認的行程單收貨信息完全相符。
(五) 賣家未寄出行程單,或賣家違反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的,買家可發起快遞費退款申請,賣家應在買家發起申請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退款。
第三章 國際機票特殊管理規范
第十一條 【訂單管理】國際機票類目賣家在處理機票訂單時,
(一) 買家拍下但尚未支付的訂單:
1.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有權關閉訂單,但須如實填寫關閉訂單的原因;
2. 如訂單所涉稅費有調整的,國際機票類目賣家應根據航空公司出票系統實時查詢到的價格修改稅費,同時須如實上傳航空公司出票系統實時稅費標準證明。
(二) 買家已支付成功的訂單:
1.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須點擊“成功訂單”并及時出票;
2. 如買家主動要求取消訂單的,機票類目賣家有權點擊“關閉訂單”且如實填寫關閉理由,同時向淘寶提供買家主動要求取消訂單的證據。
(三)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的付款成功率需要達到65%及以上。
第十二條 【退款管理】國際機票類目賣家應自買家發起退票訂單之日起二十四小時退款到買家支付寶賬戶。
第十三條 【行程單管理】已出票且需要提供行程單的國際機票訂單,國際機票類目賣家須在航班起飛后的三日內向買家提供行程單,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不得強行要求買家選擇快遞配送方式寄送行程單,應按買賣雙方達成一致的配送方式,收取寄送行程單的合理費用;
(二) 以平郵、掛號信的方式寄送行程單的,不得錯寄或漏寄;
(三) 行程單的信息與訂單信息完全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不實的行程單。
第四章 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 【處理措施】淘寶旅行平臺對機票類目賣家進行獨立的違規分數統計(獨立于《淘寶規則》、《天貓規則》的違規處理扣分),并對機票類目賣家的違規行為采取以下違規處理方式:
(一)違規扣分累計達十二分的,給予書面警告、屏蔽產品三天的處理。
(二)違規扣分累計達二十四分的,給予書面警告、重新參加機票代理商資格考試且在考試未通過期間屏蔽產品(最短屏蔽時間為七天)、向淘寶旅行平臺提交服務保證承諾書的處理。
(三)違規扣分累計達三十六分的,給予清退處理。
第十五條 【違規處理】機票類目賣家在服務過程中發生以下任一違規行為的,給予每次扣一分,且向淘寶旅行平臺支付五百元違約金的處理:
(一) 違反本篇“通用管理規范”的規定:
1. 違反“發布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2. 違反“訂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3. 違反“退票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4. 違反“改簽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二) 國內機票類目賣家違反“國內機票特殊管理規范”的規定:
1. 違反“發布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2. 違反“退款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3. 違反“行程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三) 國際機票類目賣家違反“國際機票特殊管理規范”的規定:
1. 違反“訂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2. 違反“退款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3. 違反“行程單管理”中的任一規定。
第十六條 【違規扣分】機票類目賣家的違規扣分,每自然年不清零,跨自然年的,將累計計算。
第十七條 【違規投訴】對于上述違規行為的投訴,用戶須在其所購買的機票票出行之日起30天內進行投訴,未在規定時間內投訴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條 【清退】機票類目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
(一) 國內機票類目賣家上一自然月日均出票量少于50張;
(二) 入駐材料變更(或失效)向淘寶報備后,資質審核未通過或自變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淘寶旅行平臺報備的;
(三) 機票類目賣家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或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之間的合作終止;
(四) 泄露或盜用買家個人信息或訂單信息;
(五) 買賣雙方就其在淘寶旅行平臺已發布商品達成購買意向后,賣家與買家在淘寶旅行平臺外進行交易;
(六) 在淘寶旅行平臺外處理買家退票或退款;
(七) 賣家以任何形式的虛假交易提升店鋪出票成功率或轉化率等服務維度評分;
(八) 機票類目賣家的實際經營主體與其向淘寶提供的營業執照上載明的主體不一致;
(九) 機票類目商家必須保證淘寶旅行平臺價格競爭力,一經發現商家其中任何一條航線的價格高于其他平臺,淘寶有權將其清退。
(十) 機票類目賣家在淘寶(包括但不限于淘寶旅行平臺、天貓,淘寶網)經營多種業務的,其中任一店鋪發生重大財政風險的,淘寶旅行平臺有權隨時將其清退。
(十一) 機票類目賣家未按航空公司規定正確填寫退改簽條件,造成旅客投訴且投訴成立累計三次的,淘寶旅行平臺有權將其清退;
(十二) 機票類目賣家采取不正當方式出票,被航空公司追究責任或處罰的,淘寶旅行平臺有權將其清退;
(十三) 退出后重新入駐的機票類目賣家,在重新入駐成功之日起一個月(30個自然日)后,每自然月日均銷量低于300張。
第二篇 酒店篇
第一章 入駐
第一節 類目入駐
第一條 【酒店類目】淘寶旅行平臺酒店類目下設酒店客棧、酒店客棧套餐兩個二級類目。
第二條 【入駐條件】旅行天貓賣家,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四條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提供合格的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 淘寶旅行平臺賣家指定聯系人獲得商戶授權的證明文件;
3. 如經營酒店業務的,還須提供《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
(二) 簽署酒店類目相關入駐協議;
(三) 在支付寶賬戶中存入10000元保證金,繳納15000元技術服務費年費。
第二節 客棧聯盟的入駐
第三條 【入駐條件】加入客棧聯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 為旅行淘寶網賣家;
(二) 簽署《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并成功繳納至少1000元基礎保證金;
(三) 提供合格的下述材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
2.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3. 出售其它客棧商品還須提供該客棧出具的排他性授權書。
第二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商品發布
第四條 【發布前提】淘寶旅行平臺的旅行淘寶網賣家的,須簽署《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并成功繳納至少1000元基礎保證金后,方可在“酒店客棧”二級類目發布商品。
第五條 【發布范圍】“酒店客棧”二級類目須發布酒店、客棧、公寓等單個房間預訂的商品,“酒店客棧套餐”二級類目須發布酒店連住類商品或酒店住宿加其他增值服務的打包類商品。
第六條 【發布管理】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外,酒店類目賣家發布商品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非掛牌星級酒店,只能以豪華、高檔、舒適、經濟等類似用語來描述酒店標準,不得出現星級、準星級或其他類似描述;
(二) 酒店配備的設施情況應當在寶貝詳情中明確告知買家;
(三) 發布“酒店客棧”類商品時,應當真實、準確地填寫“購買須知”作為與買家之間的有效合約,“購買須知”應當包含退訂說明,并以文字描述不得出現圖片或鏈接;
(四) 發布“酒店客棧套餐”類商品時,應當真實、準確地告知買家商品的退訂說明。
第七條 【客棧聯盟發布】除了應當符合本篇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外,客棧聯盟賣家超出入駐審核范圍發布其他客棧商品的,須提供該客棧出具的排他性授權書。
第二節 交易
第八條 【支付方式】 酒店類目支持支付寶擔保交易方式,其中 “酒店客棧”類目商品同時支持全額支付、靈活支付和前臺面付支付方式。“酒店客棧套餐”類商品僅支持全額支付。
第三章 市場管理
第九條 【行為規范】酒店類目賣家應積極提升自身經營狀況,為買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一) 買家拍下且已完成支付的訂單,賣家須根據酒店實際房態判斷是否確認發貨:
1. 如酒店無房,賣家須及時聯系買家并協助買家完成退款;
2. 一旦賣家點擊確認發貨,則應保證買家能順利入駐,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修改訂單。
(二) 如買家按照訂單約定的時間到店后發現酒店無房或漲價,且買家在入住當天聯系賣家,賣家須保證買家無須支付額外費用并順利入住至不低于訂單約定的酒店等級或房型。
第十條 【客棧聯盟考核】為了規范客棧聯盟服務,客棧聯盟賣家須參加淘寶旅行平臺的定期考核,每自然年為一個考核期。考核期內,客棧聯盟賣家訂房成功率應當大于等于70%。
第四章 實價有房特色服務
第十一條 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指帶有“實價有房”標識的酒店客棧類目商品為所見即所得商品,房價和可預訂房間數量準確,若買家付款后賣家無法確認有房或表示需要加價的,賣家需按照每筆訂單五十元賠付給買家。
第十二條 【加入條件】賣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加入實價有房特色服務:
(一)賣家在發布第一個實價有房商品時,須在線簽署承諾書;
(二)實價有房商品須為酒店客棧類目下全額支付的商品;
(三)一般違規節點處理之日起滿30天。
第十三條 【發布管理】實價有房商品詳情中不得出現房價房態不準,買家需要詢問房價或房態的相關描述。
第十四條 【行為規范】提供實價有房商品的賣家須確保標價和可銷售房間數量與實際所提供的一致;
第十五條 【賠付條件】購買實價有房商品的買家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獲得賠付:
(一) 買家拍下后,須在三十分鐘內完成付款,否則訂單自動關閉;
(二) 買家付款后,賣家因為無房或漲價因素無法按照訂單內容提供商品;
(三) 買家申請退款,賣家未發貨時選擇退款原因為“賣家無房”或“賣家要求加價”,賣家已發貨時選擇“未入住”項下的“賣家無房”或“賣家要求加價”。
第十六條 【清退】加入實價有房特色服務的賣家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將被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
(一) 賣家每個自然月實價有房賠付超過二十筆,將在下一個自然月第一個工作日開始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二) 賣家一般違規行為扣分滿十二分的,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三) 賣家保證金不足五千元或淘寶網消保保證金不足五百元,取消實價有房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第五章 違規處理
第十七條 【違規處理】酒店類目賣家,
(一) 違反總則第七條、第八條以及本篇第六條、第十三條規定發布商品或信息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濫發信息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有權刪除相關商品。
(二) 未依照本篇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本篇第十四條描述內容提供相關服務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四分。
(三) 違反本篇第九條規定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違反本篇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的,若其為旅行天貓賣家須賠付買家首晚房費,若其為旅行淘寶網賣家且訂單商品為實價有房商品的,賣家須賠付買家首晚房費但最高不超過五百元。
(四) 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
1. 若其為酒店類目旅行淘寶網賣家,則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
2. 若其為旅行天貓賣家,第一次違反該規定的,給予書面警告處理。
第六章 退出管理
第十八條 【類目清退】酒店類目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出淘寶旅行平臺酒店類目:
(一) 旅行天貓賣家,累計兩次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的;
(二) 不再符合相應的入駐條件;
(三) 相關入駐協議已終止。
第十九條 【客棧聯盟清退】客棧聯盟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將其清退出客棧聯盟:
(一) 未達到本篇第十條考核指標的;
(二) 違反本篇第七條規定的。
第三篇 旅游篇
第一章 入駐
第一條 【細分類目】淘寶旅行平臺旅游類目下設巴士/地鐵/交通卡券、景點門票、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旅游卡券/服務、旅游周邊商品、郵輪/游船、租車、國內長途汽車票八個二級類目。
第二條 【入駐條件】旅行淘寶網賣家,除了應當符合總則第四條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提供合格的以下資料:
1. 如申請人為旅行社的,提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 如申請人為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的,還須提供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登記證明;
3. 如申請人屬于受旅游資源所有方委托銷售相關旅游商品或服務的,應提供特許淘寶旅行店鋪經營授權書;
4.如銷售國內長途汽車票的,申請人為長途汽車票資源所有方的,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非長途汽車票資源所有方的,應當提供長途汽車站、中國道路運輸協會或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授權文件;
5.其他法律允許的申請人之申請條件由淘寶另行制定。
(二) 在支付寶賬戶中存入10000元保證金,繳納15000元技術服務費年費。
第二章 經營管理
第一節 商品發布
第三條 【發布管理】旅游類目賣家發布的商品信息,除應當符合總則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 商品發布的基本要求:
1. 套餐商品應當發布在“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類目下;
2. 不得發布過期商品;
3. 應當以成人價作為商品發布的一口價,不得以老人價、兒童價等低于成人價的價格作為商品的一口價;
(二) 如發布的商品屬于“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 商品發布時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如實描述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的各項屬性要素;
2. 明確告知買家自費項目、旅游線路所不包含項目等需要特別提示買家注意的情形;
3. 明確告知應急聯系人。
(三) 如發布的商品屬于或含有“景點門票”,商品發布時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如實描述門票性質、取票規則、退改規則;
2. 發布的商品價格如高于超過門市價的情形,應當在發布時明確告知買家。
(四) 如發布的商品屬于或含有簽證(或通行證),發布時還應當明確告知買家簽證相關事宜。
第四條 【發布限制】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類目商品中“國內一日游、國內跟團游、出境跟團游”只能由旅行天貓賣家發布,“簽證/入臺證/港澳送關服務”類目商品中“簽證、入臺證”只能由具有相關服務資質的賣家發布,國內長途汽車票類目商品只能由向淘寶提供合格售票資質的賣家發布。
第二節 交易
第五條 【支付方式】旅游類目支持全額支付與現付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 【現付】現付指買家通過支付寶支付預訂費,到景區后以“景區付款價”購票的支付方式。
(一) 【加入條件】賣家須在發布第一個現付商品時在線簽署承諾書方可使用現付支付方式。
(二) 【清退】賣家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將被取消現付支付方式:
實際交易為非現付的或商家引導買家進行非現付的,一經發現,淘寶旅行平臺將對違規商品搜索降權三十天。如賣家發生前述行為兩次及以上的,淘寶旅行平臺將限制其發布現付商品資格一年,同時,對其違規商品進行刪除。
第七條 【訂單生效】旅游類目下訂單生效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 買家付款前事先與賣家書面確認出行日期后,在雙方約定的拍下付款期內付款完成,付款時間為訂單生效時間;
(二) 買家付款前未與賣家進行書面確認:
1. 賣家在買家付款后在二十四小時內與買家書面確認出行日期,買家在雙方約定的拍下付款期內付款完成,付款時間為訂單生效時間;
2. 賣家未與買家在二十四小時內書面確認直接點擊發貨的,發貨時間為訂單生效時間;
3. 賣家未在買家付款后二十四小時內點擊發貨的,買家付款后二十四小時為訂單生效時間。
(三) 鐵定出游商品買家付款時間即為訂單生效時間。
第三章 市場管理
第八條 【經營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旅游類目賣家應當在店鋪首頁顯著位置公示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
第九條 【行為規范】旅游類目賣家應積極提升自身經營狀況,為買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買家拍下且已完成支付的訂單,賣家須根據商品實際情況判斷是否確認發貨:
(一) 如無對應商品,賣家須及時聯系買家并協助買家完成退款;
(二) 一旦賣家點擊確認發貨,則應確保交易正常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修改訂單。
第十條 【旅游合同】旅游類目賣家還應當與購買“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的買家簽署符合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游合同,就旅游合同的具體內容向買家作出真實、準確、完整的說明,且在簽訂旅游合同之前,不得引導買家提前確認收貨 。
第十一條 【生效訂單更改】買家與旅行天貓賣家更改已生效訂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 買家若主動更改已生效訂單,須在旅游商品出行時間前通知賣家并須承擔訂單更改的全部費用;
(二) 賣家更改已生效訂單,
1. 賣家更改已生效訂單須承擔變更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并對買家做出更改已生效訂單的賠付;
2. 賣家未與買家書面確認不得在生效訂單及雙方已簽署的合同范圍外增加購物點、變更旅游項目;
3.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生效訂單更改,賣家須協助買家完成訂單變更相關事項,不須做出更改已生效訂單賠付;
4. 賣家須在客服賠付通知時二十四小時內主動完成更改已生效訂單的賠付。
第十二條 【生效訂單取消】買家與旅行天貓賣家取消已生效訂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買家若主動取消已生效訂單,
1. 須在旅游商品出行時間前通知賣家并須承擔訂單取消的全部費用;
2. 不定期出游商品若買家選擇的日期無法出行,而其他日期可選擇但買家放棄,視為買家取消已生效訂單。
(二)賣家取消已生效訂單,
1. 因賣家原因導致已生效訂單取消的,賣家應當第一時間通知買家,同時須退返買家已支付的所有費用且對買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
2. 不定期出游商品若所有日期都無法出行,賣家須全額退款買家,承擔訂單取消的全部費用且對買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
3.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生效訂單取消,賣家須協助買家完成訂單取消相關事項,不須進行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
4. 賣家須在客服賠付通知時二十四小時內主動完成取消已生效訂單的賠付。
第四章 鐵定出游特色服務
第十三條 【服務介紹】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是指帶有“鐵定出游”標識的旅游類目商品為所見即所得商品,商品的成人價價格和配額準確可用,買家可按期順利出行,若買家付款后賣家無法保障出行或需要行程更改的,賣家須按鐵定出游賠付標準對買家進行賠付。
第十四條 【加入條件】賣家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加入鐵定出游特色服務:
1. 賣家須為旅行天貓賣家;
2. 賣家發布第一個鐵定出游商品時,須在線簽署承諾書;
第十五條 【發布管理】鐵定出游商品詳情中不得出現行程可能更改或價格可能變動,或買家需要事先咨詢賣家價格或出發日期的相關信息。
第十六條 【行為規范】提供鐵定出游商品的賣家須確保商品價格和出發日期的配額與實際所提供的一致。
第十七條 【賠付標準】提供鐵定出游商品的賣家如更改或者取消已生效訂單,依照相應的賠付標準進行賠付。
第十八條 【賠付說明】賣家應優先按本規范的規定進行賠付,本規范未規定的依據旅游合同或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執行。同一訂單的賠付若買家已聯系旅游主管部門要求賣家賠付完成,則淘寶不再要求賣家賠付。
同一訂單的賠付金額不超過一萬元。
第十九條 【賠付條件】購買鐵定出游商品的買家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獲得賠付:
(一) 買家拍下后,須在一個小時內完成付款,否則訂單自動關閉;
(二) 買家付款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賣家無法按照訂單內容提供商品;
(三) 買家申請退款,賣家未發貨時選擇退款原因為“缺貨”,賣家已發貨時買家選擇“賣家實際未發貨”。
第二十條 【清退】加入鐵定出游特色服務的賣家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將被取消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權限:
(一) 賣家每個自然月鐵定出游商品賠付超過十筆,將在下一個自然月第一個工作日開始取消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二) 賣家一般違規行為扣分滿十二分的,取消鐵定出游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三) 賣家保證金不足五千元,且無法在兩個工作日內補齊,取消鐵定出游商品特色服務權限三十天。
第五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規處理】旅游類目賣家,
(一) 違反總則第七條、第八條,以及本篇第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發布商品或信息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濫發信息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有權刪除相關商品。
(二) 違反本篇第八條規定的,則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
(三) 違反本篇第九條規定的,第一次違反規定未與購買“自由行/跟團游/一日游”的買家簽署符合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游合同的,每次扣一分。
(四) 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的,
1. 若其為旅游類目旅行淘寶網賣家,則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六分;
2. 若其為旅行天貓賣家,第一次違反該規定的,給予書面警告處理。
(五) 違反本篇第十條第(二)項第一目規定的,旅行天貓賣家須按更改已生效訂單賠付標準進行賠付;
(六) 旅行天貓賣家違反本篇第十條第(二)項第二目規定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每次扣四分,并按更改已生效訂單賠付標準中“出發前三天內”標準進行賠付;
(七) 旅行天貓賣家違反本篇第十條第(二)項第四目規定由淘寶小二介入完成賠付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非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四分,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六分,相同出行日期的旅游商品只扣一次分值;
(八) 違反本篇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目規定的,旅行天貓賣家須按取消已生效訂單賠付標準進行賠付;
(九) 旅行天貓賣家違反本篇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四目規定由淘寶小二介入完成賠付的,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非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四分,鐵定出游特色服務商品所屬賣家每次扣六分,相同出行日期的旅游商品只扣一次分值。
(十) 違反本篇第八條規定的,屬于《淘寶規則》中的一般違規行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理,限期三日內整改。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六分。
第六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二條 【類目清退】旅游類目賣家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淘寶有權立即將其清退出淘寶旅行平臺旅游類目:
(一) 旅行天貓賣家,累計兩次違反總則第九條規定的;
(一) 累計兩次違反本篇第八條規定,未與買家線下簽署旅游合同的;
(二) 不再符合相應的入駐條件;
(三) 相關入駐協議已終止。
附則
第一條 【未定義詞語】本規范未作定義的詞語或術語,如在《淘寶規則》中已有定義的,適用其定義;如在《淘寶規則》中未進行定義的,按照該詞語或術語的通常含義理解。
第二條 【新舊銜接】本規范施行后新入駐的淘寶旅行平臺賣家直接適用本規范規定;本規范施行前已入駐的,自本規范施行后【九十】日內應按本規范規定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淘寶有權將其清退。
第三條 【淘寶營銷活動】淘寶旅行平臺將不定期組織營銷活動,營銷活動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無特別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第四條 【生效時間】本規范自2012年【6】月【25】 日起生效。
附件:定義表
(一)總則
1. 淘寶旅行平臺,指淘寶網旗下的為淘寶會員提供機票、酒店、旅游線路等商品的綜合性旅游出行網絡交易服務平臺,域名為:trip.taobao.com
2. 淘寶旅行平臺賣家包括旅行淘寶網賣家和旅行天貓賣家。
(二)機票篇
1. 產品:指機票類目賣家在淘寶旅行平臺上發布的商品。
2. 讓利產品:指有固定折扣和票價的普通商品。
3. 特價產品:指沒有固定折扣的普通商品,票價根據市場調節情況而定。
4. 特殊產品:指沒有固定折扣和票價且有特殊規定的商品。
5. 自愿退票:指由于買家原因,在客票有效期內不能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買家要求辦理退票手續,以航空公司確認為準。
6. 非自愿退票:指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出行的航程,買家要求辦理退票手續,以航空公司確認為準。
7. 100%出票:指買家支付成功的訂單,賣家須按照訂單內容為買家真實出票,且不得出現失敗訂單(除買家自身原因以外)。
8. 付款成功率,指國際機票類目賣家賬戶中買家通過支付寶付款訂單數占買家拍下訂單數的百分比。
(三)酒店篇
1.客棧聯盟:指淘寶旅行平臺為經營特色客棧、青年旅舍、家庭旅館等業務的淘寶旅行賣家設立的一個細分市場,實行專門的入駐與退出。
2.訂房成功率:指客棧聯盟賣家交易成功的訂單數占買家成功付款的訂單數的百分比。
(四)旅游篇
1.不定期出游商品:商品出行日期為某一段時間范圍均可,不限定具體日期,買家購買后可自行選擇出行日期并與賣家確認完畢后達成出行的商品。
2.旅游商品出行時間與結束時間:包含交通的旅游商品,出行時間以出發地的交通工具的啟程時間計算。行程結束時間以交通工具回到出發地的到達時間計算。不含交通的旅游商品,出行時間以旅游度假行程中提供預訂的第一晚酒店應入住當日當地時間14點計算,行程結束時間以旅游行程中提供預訂的最后一晚酒店應離店當日當地時間正午12點計算。
3.拍下付款期:鐵定出游商品的拍下付完款期為買家拍下一小時內,非鐵定出游商品以商品信息中的規定或買家與賣家雙方簽訂的相關合同為準。
樂發網超市批發網提供超市貨源信息,超市采購進貨渠道。超市進貨網提供成都食品批發,日用百貨批發信息、微信淘寶網店超市采購信息和超市加盟信息.打造國內超市采購商與批發市場供應廠商搭建網上批發市場平臺,是全國批發市場行業中電子商務權威性網站。
本文來源: 淘寶旅行平臺管理規范